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基本程序
1、企业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2、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3、公告期满30日内,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向登记递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4、登记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第四、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注销流程非常复杂繁琐,公司如果有各种税务工商异常那就更难,工商局先备案→ 登报 → 国税局申请注销 → 地税局申请注销 → 工商局递交注销资料 →代码注销 → 银行注销→缴销章整个注销公司流程下来一般都是3至5个月左右,如果公司出现一些严重问题,甚至要花费一年时间才能注销。
如果你的公司只是注册了营业执照,从来也没有进行经营活动,也就是没有开过,也没有债务,税务也是一直合法的、按照规定进行零申报,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进行简易注销手续。简易注销手续相对于正常注销手续要简单许多,如果企业一直没有开业就可以选择简易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