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宏喜财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5-03-05 11:28:09 [举报]
公司地址变更流程
1、工商变更: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地址产权证明、公司公章至工商局进行变更,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2、国税备案:持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到国税局进行变更;
3、备案:持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到局进行变更。
跨城区进行公司地址变更时,原城区的国迁出需按照片管所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近几年的账册账本、财务报表、原租赁合同等等。这时就要求公司在税务方面状态正常,如果公司税务方面存在异常,需要行处理后才能进行跨城区的地址变更。
办理公司地址变更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变更后新地址产权证明;
3、企业变更通知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4、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原租赁合同、全部账册账本、财务报表。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等。
不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企业信息公示的相关企业,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国家工商总局《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条做出了详细规定。规定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企业信息公示的相关企业,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国家工商总局《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条做出了详细规定。规定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九条规定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
2、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
3、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1、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九条规定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
2、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
3、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不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企业信息公示的相关企业,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国家工商总局《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条做出了详细规定。规定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九条规定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
2、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
3、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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