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宏喜财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5-03-23 06:32:44 [举报]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条件:
1、资金:资金(现金和银行存款)要占注册资本的50%以上,提供银行单据证明;其余的注册资本要提供证明;
2、注册资本要达到五十万元
3、社保:要求至少为五个员工购买社明;
4、租赁合同:场地要求五十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
5、销售合同:八十万以上的购销合同;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2份;
3、银行基本账户证明及企业全部银行账号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7、企业报告;
8、总帐复印件;
9、企业章程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对于会计核算不健全或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纳税人,即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或者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除其他个人和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外)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都应按其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范围为以下几点:
营改增试点实施以前,企业或者个体户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需要向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营改增试点前已经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
营改增试点前的企业,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但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也可以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企业或者个体户,其应税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使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及个体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一般纳税人的转正,包括以下两种情形:期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2.期一般纳税人期满后,纳税人可按本办法申请转正。主管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进行审核和审批。
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且纳税评估结论正常的,则转正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制发《一般纳税人认定(认定、继续、转正)通知书》。对于期一般纳税人以下两种情形继续按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一)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并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但纳税评估结论不正常的;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正的。
对于其他情形,按本办法进行暂停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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