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地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一、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三、变更前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四、变更后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五、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等附件)。
六、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1、如果因登记的住所不符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应抓紧时间变更住所,待工商部门审核无误后予以变更,各项手续完备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
2、由于其他情况造成未按期年报公示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应更正信息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待工商部门调查核实无误后,再向工商机关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1、如果因登记的住所不符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应抓紧时间变更住所,待工商部门审核无误后予以变更,各项手续完备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
2、由于其他情况造成未按期年报公示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应更正信息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待工商部门调查核实无误后,再向工商机关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
3、只要材料,审核无误,工商部门接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1、如果因登记的住所不符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应抓紧时间变更住所,待工商部门审核无误后予以变更,各项手续完备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
2、由于其他情况造成未按期年报公示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应更正信息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待工商部门调查核实无误后,再向工商机关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
3、只要材料,审核无误,工商部门接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
3、只要材料,审核无误,工商部门接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