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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复印件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象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
(6)、分公司如单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
(7)、分公司公章。
先这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咱们来看一下。
公司注销:指公司完全消失,法人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法人自己发起的,属于主动意愿。
吊销执照:是指工商局强行终止企业经营权利的行为。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不过不得开展经营业务,只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起诉、应诉,直到注销为止,被动意愿。
从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一家企业停止经营的终结果。但吊销只是一个过程,企业即使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虽然不能经营,做还是存在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注销与吊销过程的区别
公司注销:需要走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成立清算组——出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工资——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吊销执照:很简单。只要不去年检,一定会被工商局吊销。如果每月不去定期报税,一定会被税务局上“”,将来在想注销时要交2000-10000元罚款后才可以做税务注销,一般都是10000元,然后才能继续工商注销等行为。
注销与吊销法律结果的区别
公司注销:这是合法的程序,法律要求企业关门要注销。因此没有任何法律不良后果。
吊销执照:
1、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2、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3、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的客户问我,算吊销了,别人怎么知道我公司已经吊销呢?营业执照正本上是不会有什么痕迹的,是否还可以悄悄地做生意呢?要知道,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任何人都可以在工商局的网站上不花一分钱查出你们公司的目前状态是“吊销”还是“正常”。
同时,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其他的相关企业任职的也将列入工商部门清理对象和范围。
综上所述,如果企业不想经营了,转让出去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财运网的公司转让平台,可以帮你快速把企业转让给需要的人!
公司注销服务
1、申请材料不同,个人商标需要提供个体户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或者签名)以及复印件,企业申请商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商标分企业商标和个人商标,给大家介绍个人商标和企业申请商标有什么区别,这也是我们经常遇到的问题。
的公司注销服务|推荐咨询,第二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第三人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应予支持。
3、办完缴销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需报送资料如下:⑴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⑵注销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⑶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一般纳税人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⑸《一般纳税人书》原件。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2003年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及后一次购买的后一本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手续。
公司注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申请,做出准许企业解散登记的行政决定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方式。但并不是每一个公司注销都是非常顺利的,一些公司在办理注销时就遇到不少的阻碍,如:股东失联、营业执照遗失、营业执照被吊销等等情况。对于公司注销时遇到的这类情况,工商部门对此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名称变更
1.法定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